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工程管理服务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建筑劳务分包;建设工程施工;文物保护工程施工;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;建设工程施工(除核电站建设经营、民用机场建设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